关于开展深圳大鹏影视娱乐度假区经济可行性研究信息公开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鹏发财函〔2018〕1779号)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 |
项目名称:深圳大鹏影视娱乐度假区经济可行性研究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有限公司报价************有限公司报价97.45万元。考虑到******有限公司报价最低,且在业界内享有良好的信誉和口碑,在文旅项目策划领域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突出的专业能力和咨询服务能力等。建议委托******有限公司负责该项课题研究,成交金额为96.5万元。 |
成交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 |
项目成交金额:96.5万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财政局 ******街道金岭路1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4日 |
备注:
一、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列示的项目,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应当将项目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如询价情况、以往项目履约评价情况等)、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开。但以下项目除外:
1.《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规定的项目;
2.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
3.已经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集中采购项目(该类项目遵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信息公开)。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