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对拜城县大桥乡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拜城县大桥乡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2.建设范围与建设期限
1.建设范围:工程建设厂址位于拜城县大桥乡西北方向,距大桥乡7公里处。
2.建设期限:本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2024年至2025年。
二、建设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局
联系人:蒋鹏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盈科广场b座2315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根据区域环境特征及项目性质,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为:项目概况、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风险分析、工程建设的可行性分析、环境管理措施等。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均可提出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工程有意见和建议的,以公众意见表的方式,根据以上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均可提出公众意见。
附件:1.征求意见稿-拜城县大桥乡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建设局
2024年12月30日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拜城县大桥乡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2.建设范围与建设期限
1.建设范围:工程建设厂址位于拜城县大桥乡西北方向,距大桥乡7公里处。
2.建设期限:本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2024年至2025年。
二、建设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局
联系人:蒋鹏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盈科广场b座2315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根据区域环境特征及项目性质,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为:项目概况、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风险分析、工程建设的可行性分析、环境管理措施等。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均可提出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工程有意见和建议的,以公众意见表的方式,根据以上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均可提出公众意见。
附件:1.征求意见稿-拜城县大桥乡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建设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