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的决定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我单位拟对《阿克苏地区库车市2023年末级渠系防渗改建项目(一期)第二批次阿拉哈格镇等3个乡镇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进行竣工环保自主验收,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库车市2023年末级渠系防渗改建项目(一期)第二批次阿拉哈格镇等3个乡镇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库车市水资源总站
建设地点:阿克苏地区库车市阿拉哈格镇、齐满镇、哈尼喀塔木乡
建设内容:防渗改建11条,总长度24.523km,配套渠系建筑物180座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3月7日-2025年4月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依布拉音·艾米都拉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