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温宿县五团郊区2号砂石料集中开采区24号建筑用砂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温宿县五团郊区2号砂石料集中开采区24号建筑用砂矿
******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内容:自主验收意见
建设项目简介:温宿县五团郊区2号砂石料集中开采区24号建筑用砂矿位于温宿县63°方位、直线距离约53km处,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0°48′56.148″,北纬41°28′25.396″。本项目实际总占地面积为386300m2,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露天开采区、工业广场、办公生活区和环保工程,配套建设原料堆场、成品堆场、蓄水池、沉淀池、配电室、机修室,均位于工业广场内部;在工业广场配套建设年产35万m3的砂石加工生产线1条。项目开采标高:+1275~+1257m,采用凹陷露天开采方式水平全高一次性采矿方法进行开采,矿山实际开采规模为35万m3/a砂石料,设计生产服务年限为3年。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25日(共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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