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的决定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我单位拟对《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哈尼喀塔木乡供水保障工程》进行竣工环保自主验收,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
4、公示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加压站1座,新建3100m3调蓄池1座、300㎡加压泵房1座、50㎡消毒间1座、30㎡值班室1座、500㎡管理站房1座,铺设输水管道101.041km、配水管道451.48km、入户管网519.02km、各类闸阀井240座、穿建筑物590处,安装入户供水设施及配套监测设备等附属设施。
项目不设置临时施工生活区,施工人员租用附近的民宅。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库车市水资源总站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5年7月8日
三、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