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拜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阿克地区拜城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二期工程(PC模式)终止招标的情况说明
此项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多家企业质疑函******委员会于2024年9月4日在拜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阿克地区拜城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二期工程(PC模式)的质疑函内容开展了复评程序,并发现以下问题:
************法院执行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1.4.1信誉要求,投标企业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第十条中“被司法机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消防专业工程和劳务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被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不符合招标文件1.4.1信誉要求,投标企业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第三条中“近三年存在支解工程、围标串标,受到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及其他行政处罚的”。
******有限公司在“省分行洪武路办公楼污水处理设备改造项目的采购”中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公示。且项目负责人为周网芳与本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不符合招标文件1.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中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委员会复评结果,此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特此告知!
******有限公司
2024年9月5日
附件: 终止招标的情况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