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博孜墩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博孜墩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博孜墩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征求公众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及实施后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态度和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有效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此期限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信件等反馈对该报告书的建议或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博孜墩水电站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博孜墩水电站,总装机24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1.0752亿kW·h,装机年利用小时4480h,额定水头198.4m,设计引用流量14.2m/s。工程等别为四等工程,工程规模为小(1)型,主要建筑物工程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倒流建筑物为5级。
建设地点:温宿县博孜墩乡
总投资:20829万,自筹解决。
工期:3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有限公司联系冯涛获取,联系电话:******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征求意见范围:受本项目直接、间接影响的公众,首先包括项目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等;其他为关心本项目实施和环境保护的有关专业专家、相关主管部门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链接:"******/s/1QnPuj0v1vOFtXJ-7ccqKVQ">******/s/1QnPuj0v1vOFtXJ-7ccqKVQ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建议来电至:冯涛******681。
六、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