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库车河(右岸)乌尊镇克孜里顿村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库车河(右岸)乌尊镇克孜里顿村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库车市水资源总站
建设地点:阿克苏地区库车市乌尊镇克孜里顿村境内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9月6日-2024年10月10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卢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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